115學年度第一梯次出國交換獎學金將於即日起至3/9(一)止接受申請,以下為此次申請之重要注意事項:
- 大學部學生:身分分為A類(一般優秀)、B類(優秀入學)及C類(學海惜珠)3種。學生將申請件繳交至系辦,請系辦助理給老師們簽。亞洲地區交換者,在校排名百分比需50%內;其他地區交換者,在系排名百分比需20%內。
- 研究所學生:學生僅可申請A類(一般優秀)獎學金或C類(學海惜珠),並將申請件繳交至所辦。在校成績符合獎學金門檻,研究所同學在校成績門檻為GPA3.7以上。
- 申請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者,請將申請件繳交至國際處,相關電子檔請email至khjiang0524@nycu.edu.tw
- B類出國交換獎學金,為111學年後入學學生且為特定院系之學生適用,相關資訊請參考專屬網頁。
**請提醒學生除繳交紙本文件至系所外,同時需填寫線上申請表(若只有填寫線上表單無繳交紙本為無效申請件):115-1出國交換獎學金線上申請表**
作業時程如下表:
截止日期 | 受理單位 | 業務說明 |
115/3/9 下午5時前 | 學生繳件至所屬系所辦公室 *學海惜珠請直接繳件至國際處 | 1. 收件並確認資料填寫無誤 |
115/3/27 | 系所送件至所屬學院 | 1. 系所辦送申請件至院 2. 院長簽章 3. 排序並登記在申請表上 |
115/4/17 | 學院送件至國際處 | 1. 國際處統整所有申請件並再次檢視申請資格 |
115/6/15 (預計) | 國際處 | 1. 召開國際獎助學金委員會審理獎學金申請案 |
獎學金相關公告請參考:
(各式表單及辦法請拉到此連結公告最下方下載)
有關排序問題,請見以下說明:
- 一般優秀交換獎學金
分為以下三種身分排序分別排序:
A1. 赴大陸、香港、澳門 (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達全班或系前50.00%;研究所GPA3.7以上)
A2. 赴亞洲非陸港澳地區 (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達全班或系前50.00%;研究所GPA3.7以上)
A3. 赴非上述地區 (歐美為主) (大學部學生在校成績全班或系前20.00%;研究所GPA3.7以上)
**小數點若超過標準則不得提出申請 (如:A3的大學部排名標準為前20%(含),學生若為20.15%不符合標準)**
- 延攬大學部優秀學生出國交換獎學金(111學年後入學者)
▼須排序,並填入學院預計核發金額於申請表右上角
▼各院施行細則及榜單請參考專屬網頁
▼各院門檻請參考各院施行細則
其他注意事項:
- 請於申請表上方勾選所屬獎學金種類及身分,再填入排序。
2. 未符合獎學金辦法所規定之成績者,不列入排序,請於申請表上方系所排序欄註明原因。如:成績未達80分、或排名未達前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