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大學部學生(112學年(含)起入學者)修習服務學習課程相關規定

依據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112學年(含)起入學者適用)第六條規定:「一、學生修業期間需修畢通過二門「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或一門「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二、基礎服務學習課程以選修所屬學系開設之課程為原則,如選修其他單位開設之課程,須經所屬學系及開課單位同意。」
 
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及系務會議決議:112學年(含)起入學之本系學生,如修習基礎服務學習課程『不可』修習外系開設之課程。

112學年度入學的同學們如選擇修習基礎服務學習,請特別注意。
 
 
※本校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可參閱服務學習中心網頁:https://osa.nycu.edu.tw/osa/ch/app/folder/3634
※本系開設的「服務學習(一)」及「服務學習(二)」屬於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本系目前未開設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如擬修習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可以修習外系開設的課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