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事宜

主旨:教育部函知受理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事宜,請有意申請者於113513()下午3時前繳交申請資料至系辦。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22日臺教高(一)字第1132201185號函辦理。

二、旨揭經費係補助學生規劃於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加國際性競賽者。

三、補助範圍: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設計類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四、補助對象及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大學校院在學期間,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之學生,並符合作業要點第四點(一)或(二)款條件之一者,得予補助。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 113年5月13日(三)下午3時,檢具下列申請資料及電子檔至系辦,資料不全或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一)申請表:總表1份, 分案表1式5份,最後一頁學生簽章需親筆簽名。

(二)佐證資料1式5份:依作業要點第四點各款符合之條件,提出證明及相關文件影本。

六、檢附教育部原函(附件1)、作業要點及申請表(附件2)各1份供參,有意申請者請詳閱作業要點。相關說明及申請表亦可至教育部網頁查詢下載

 

=======申請表填表注意事項========

一、總表申請單位聯絡人請空白

二、經費項目學校配合款(院系)需達總經費20%以上,填寫範例如下

案例一(競賽地歐洲,參賽學生5位),依作業要點規定最高以6萬*5人=30萬元為限,所需經費50萬元,差額10萬元如為學生自籌者

申請教育部補助款:300,000元

學校配合款:100,00元

總經費:500,000元

 

案例二(競賽地美洲,參賽學生4位),依作業要點規定最高以5萬*4人=20萬元為限,所需經費30萬元,學校配合款10萬元,無學生自籌者

申請教育部補助款:200,000元

學校配合款:100,00元

總經費:300,000元

附件1-教育部原函

附件2-作業要點及申請表

1130016878發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