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國科會暨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作業,相關辦理方式及說明請詳閱下方通知。為利後續作業順利進行,請依下列時程配合辦理:
學生申請|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四)止
請於規定期限內至「校園單一入口」 → 教務 → 「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暨審核系統」填寫和上傳所有相關文件。重點說明如下:
項目 | 國科會(核配類) | 教育部 |
獎勵對象 | 當年度2月、9月為非在職生 ※香港、澳門及大陸學生除外 | 當年度2月、9月入學,本國籍非在職生 |
申請年級 | 不限博士班年級 | 博一〜博三 |
獎勵年限 | 至多3年(6學期) | 至多到博三 |
獎勵金額 | 4萬元整/月 ※國科會全額補助 | 4萬元整/月 ※教育部3萬、學校5,000、指導教授配合款5,000元。 |
上傳資料 | (1) 申請表(含博士學位研究計畫) (2) 勞保投保紀錄:查詢日期起迄:115.9.1-115.10.5,網頁下載時間須為115年10月5日以後的時間。 (3) 博士生獎學金切結書 (4) 前一個學位歷年成績單 (5) 符合申請資格之佐證資料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6) 指導教授資訊(人事編號與Email帳號) (7) 本人郵局帳號資料及上傳郵局存摺封面照片 上傳後,請通知指導教授於期限內至單一入口審查。 | |
一、 每位獲獎學生至多可領獎 3 年共計6學期,國科會與教育部獎學金兩獎項合併計算,申請次數不限。 二、 每次申請為一學年期程,並可申請續領至滿三學年為止(需通過續領審查)。 三、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或校級同性質獎學金者,須擇一領取。 | ||
指導教授審核|10月20日(星期二)前
系(所)初審|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
附件1-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要點_115.4.20簽奉校長核定
附件2-115年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1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