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Nov
獎學金
本校111年度第1梯次「學生優良研究成果獎勵」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17日(四)前受理申請
(一)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1年 11 月 17日(四)止
(二)受理研究成果項目區間:111 年度(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12 月 31 日止)
(三)申請資格:依獎勵要點第三、四、五點規定辦理。
(四)申請流程:
附件 https://mse.nycu.edu.tw/download/index.php?index_id=1534

(二)受理研究成果項目區間:111 年度(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12 月 31 日止)
(三)申請資格:依獎勵要點第三、四、五點規定辦理。
(四)申請流程:
- 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
敬請「申請人」備妥申請應附文件後,提交至所屬系所或學院辦理資格初審;其中「111 年度學生優良研究成果獎勵申請表」(附件 2)之「申請人」及「指導教授」欄位需親筆簽名(電子簽名亦可)。 - 提交所屬系所、學院完成資格初審:
敬請「所屬系所承辦人」確認學生提申請之研究成果項目確實為「在學期間以本校名義獲獎」或「在學期間完成期刊論文投稿並於111年度被接受或發表者」。 - 學院彙整申請案件送至研發處校區業務窗口:
敬請系所協助將完成資格初審之申請案應附文件(含電子檔),批次彙整提送至工學院,俾送會議審查。
附件 https://mse.nycu.edu.tw/download/index.php?index_id=1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