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課程結構
適 用 1 0 5學 年 度 入 學 之 博 士 班 學 生
(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dmitted in Fall 2016 )
必修:
基礎課程(選修3學分):
一般選修(選修3學分):
物理類:
化學類:
生物類:
製程應用類:
英語訓練課程(選修2學分):
課程規劃說明:
詳細資訊請參閱:國立交通大學 - 教務處 - 課務組 - 碩博士修課規定
(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admitted in Fall 2016 )
必修:
- 書報討論
基礎課程(選修3學分):
- 固態熱力學
- 相變化
- 擴散學
- 高分子物理
- 電子顯微鏡學
- X光繞射學
- 表面分析技術
- 晶體缺陷
- 材料機械性質
- 晶體學
- 高分子化學
- 固態物理
一般選修(選修3學分):
物理類:
- 材料物理性質
- 磁性材料
- 量子力學
- 奈米材料簡介
- 固態電子元件
- 高等物理冶金
化學類:
- 高分子定性與分析
- 膠體科學及工程
- 有機光電顯示材料及元件
- 奈米材料簡介
- 應用電化學
生物類:
- 奈米生醫材料簡介
- 分子生物學
製程應用類:
- 陶瓷材料特性與分析
- 半導體製程
- 薄膜工程
- 低介電材料及製程技術
- 能源材料
- 表面科學
- 固態電子元件
- 電子顯微鏡學
- 複合物半導體元件與製程
英語訓練課程(選修2學分):
- 研究生英文:句法與段落寫作 (程度相當於「基礎科技英文句法與段落寫作」)
- 研究生英文:研究論文寫作 (程度相當於「研究論文寫作」)
- 基礎科技英文句法與段落寫作
- 研究論文寫作
課程規劃說明:
- 畢業學分數規定如下:
- 一般生及在職生畢業前應修滿理工類課程十二學分(含本系專業課程至少九學分)。
- 直升生畢業前應修滿三十三學分(含碩士班已修的學分且本系專業課程至少二十七學分)。
- 研究生進入博士班後,修讀之畢業學分數最高不得超過三十六學分為原則。
- 不含論文及書報討論學分。
- 大學部學生逕修博士,修課辦法比照碩士生逕升博士規則。
- 下列課程為系訂之基礎學科:固態熱力學、擴散學、相變化、電子顯微鏡學、X-光繞射學、表面分析技術、晶體缺陷、材料機械性質、晶體學、高分子化學、高分子物理、固態物理等十二門基礎學科。
- 一般生及在職生應選修至少六學分之基礎學科。
- 直升生應修過至少十八學分之基礎學科。
- 曾就讀於本系者,基礎學科不得重覆修習。
- 書報討論為博二(含)以前每學期必選之課程。畢業前須修滿四學期之書報討論且達及格標準。
- 適用畢業學分之科目,由課程委員會認定之。唯應隸屬理、工、電機資訊、生物科技學院研究所的科目,所需加修大學部相關學系科目者,其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內計算。
- 本系博士生須選擇下列一方式通過英語能力鑑定方得參加畢業口試:
-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及複試
- 托福(TOEFL)550分(含)以上
- 電腦托福213分(含)以上
- 國際英語測試(IELTS)6級(含)以上
- 選修通過本校語言中心或工學院開設之博士班學生英語訓練課程至少4學分。
- 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並且以英語教學之學校得到學士(含)以上學位者,可申請抵免。
詳細資訊請參閱:國立交通大學 - 教務處 - 課務組 - 碩博士修課規定